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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园林古建筑工程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成立有限合伙制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这种企业形式既具有普通合伙企业的灵活性和责任限制,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风险。那么,在有限合伙制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时,股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此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有限合伙制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时,股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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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的权利

1. 参与决策权

有限合伙制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公司章程的修改、注册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

2. 分红权

股东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这是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3. 出资权

股东有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向公司出资。

4. 优先购买权

当有限合伙制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转让股权时,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5. 退出权

股东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请求退出合伙企业。

二、股东的义务

1. 出资义务

股东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向公司出资。

2. 维护公司利益义务

股东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 保密义务

股东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4. 执行公司决议义务

股东应执行公司决议,不得擅自改变决议内容。

5. 不得滥用权利义务

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其他股东或公司的利益。

三、股东的责任

1. 有限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连带责任

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3. 违约责任

股东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4. 侵权责任

股东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四、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1. 合伙关系

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合伙关系,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 合同关系

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股东对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3. 监督关系

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经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五、股东与合伙人之间的关系

1. 合伙人地位

股东在有限合伙制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中享有合伙人地位。

2. 合伙人权利

股东享有合伙人的权利,如参与决策、分红等。

3. 合伙人义务

股东承担合伙人的义务,如出资、维护公司利益等。

六、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1. 债权人地位

股东在有限合伙制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中享有债权人地位。

2. 债权人权利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债务。

3. 债权人义务

股东应履行债权人义务,如按时偿还债务等。

本文从多个方面对有限合伙制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时,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详细阐述。股东在享有参与决策、分红等权利的也需承担出资、维护公司利益等义务。了解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助于股东更好地参与公司经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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